聽道行道

春秋時代,在蔡國的下蔡縣有一個人叫威公。有一天,威公在家裡哭了起來,哭聲傳到隔壁,引起了鄰居張勇的關切。張勇隔著圍牆問威公說:「你為什麼哭得這樣悲傷呢?」威公說:「我們蔡國快要亡國了,所以我難過得哭個不停。」張勇問:「你怎麼知道蔡國快要亡國呢?」威公說:「楚國越來越強盛,對我們虎視眈眈,我好幾次勸我們的王上,可是王上不理不睬,所以我知道我們的國家快滅亡了!」張勇聽了心裡很是擔憂,於是舉家搬移到楚國。過了幾年,楚國果然出兵攻打蔡國。當年這位來自蔡國的張勇因投身軍旅,這時已成了楚國的將軍。張勇率領楚國大軍攻陷了蔡國許多城池,後來連下蔡縣也攻破了,俘虜了許多百姓。張勇赫然發現威公也在俘虜的人群中,於是問威公說:「你怎麼會淪落到如斯田地呢?」威公說:「我只會坐而空言,你卻能實際行動,你作了主人,我成了奴僕,豈不是很自然的事嗎?」張勇聽後感慨萬千。

信仰也是一樣,我們每天靈修、每週崇拜、定期查經,聽到、看到的真理不知凡幾,有多少能存留心中、實踐出來?我們的心田若是路旁、土淺石頭地或是荊棘,真道不能成長,何以踐行?(參太十三3-9、18-23)在登山寶訓,主耶穌以「兩種根基」的比喻作總結:「所以,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。風吹,雨打,水沖,撞擊那房子,房子總不倒塌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凡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去做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。風吹,雨打,水沖,撞擊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,並且倒塌得很厲害。」(太七24-27)聽道為了明道,明道為了行道,以致我們的生命被轉化,不會倒塌得一塌糊塗。信心與行為必須並行,面對神的真理,不聽不做,是滅亡的人;只聽不做,是自欺的人;既聽且做,是蒙福的人。

 

陳啟興牧師
2021年10月4日

學習聖經真理

學習聖經真理與學習其它知識或技能是截然不同的事情。耶穌說: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四4,引自申八3),耶穌這句說話實在意義重大。人賴以維生的,不是單靠物質(耶穌並沒有否定人有吃、喝、穿的需要),乃是靠神的話語。耶穌並不是說神的話語能令人生活過得好一點,能令人平安喜樂一點,能令人活得精彩一點,耶穌乃是指出一個嚴肅的事實:神的話語能令人活著。反過來說,沒有神的話語的人就會死亡—屬靈的死亡。神的話語並非只涉及是與非、對與錯、好與壞這麼簡單,神的話語是關乎生死,這是何等嚴重的事情!有些信徒信主多年,連聖經從頭到尾看一遍都未能做到,實在令人嘆息!

因此,我們不但要學習聖經真理,更要很認真、竭力地學習。「認真、竭力」是什麼意思?它含有高優先次序、願意捨棄其它次要事情、並為之付上心血的意思。我發覺「優先次序」的實踐常常困擾香港信徒,靈修抑或娛樂?崇拜抑或休息?出席團契抑或加班工作?有時「心靈固然願意,肉體卻軟弱了」(可十四38),有時「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反而去做。……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(羅七15-18)有不少信徒信主多年,仍未能建立穩定的查經習慣,仍未能主動、認真、竭力地查經,靈命成長必受窒礙。我們應有的態度是,不是為了責任而查經,乃是為了生存而查經,畢竟神的話語關涉生死。

靠自己學習聖經真理,常常失敗,總是不能,但靠著我們大能的神就可以!聖靈要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(約十六13)。我們要學習這關乎生死的聖經真理,更要認真、竭力地學習,最重要的是靠著主去學習。願這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一生光照、指引我們!

 

陳啟興牧師
2021年10月11日

移民的考慮(一)

近來很多香港人移民或考慮移民,因BNO關係,移居英國尤多。移民是重大決定,也是屬靈抉擇,究竟有什麼原則可依循?聖經中有不少遷徙移居的例子,我嘗試以亞伯蘭一家從吾珥遷移至迦南地這實例,歸納出五個考慮移民的原則。

耶和華在吾珥向亞伯蘭顯現,對他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」(徒七2-3)於是亞伯蘭舉家沿着兩河流域向西北方進發,走了差不多一千公里抵達中途站哈蘭。在哈蘭,耶和華再次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」(創十二1)於是亞伯蘭再次起行,往西南方走直去到迦南地的示劍。亞伯蘭的移民殊不容易,一則當時人的傾向是聚居(參創十一4),要分散(離開本地、本族和父家)是艱難的決定,二則亞伯蘭其實不知道要往迦南地哪個地方,也不知道當地的人如何,前路充滿未知數,三則亞伯蘭在哈蘭已積蓄了不少財物和人口,貿然離開安舒區也不易,可謂「放不下哈蘭,入不到迦南」,但他按神的吩咐就去了。亞伯蘭的原則是「往神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」。因此,在決定是否移民時,我們必須仔細尋問神,亦要誠實回答自己:「我是否相信這是神的帶領?」神的帶領是最重要的抉擇原則。

耶和華又對亞伯蘭說:「我必使你成為大國,我必賜福給你,使你的名為大。」(創十二2上)神賜迦南地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,意味着亞伯蘭將會有極多的子孫。問題是,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是不能生育的(創十一30),神的應許似乎與現實脫節。然而,亞伯蘭相信神的應許,憑信心而不憑眼見,這是第二個原則。憑眼見,香港社會動盪撕裂,人心不安,似乎此地不宜久留。但我們行事為人應憑信心而不憑眼見(林後五7),不一定因香港亂而走,也不一定因香港好而留。去或留,都以神的應許為依歸。你知道神對你有什麼應許嗎?

耶和華繼續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使別人得福。…..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。」(創十二2下-3)亞伯蘭其中一位後裔就是耶穌,耶穌基督成就了祝福萬民的救恩。我們應學習這「為他者」的原則。移民,不單為自己,也要使別人得福。我們的子女或要照顧的長者固然要考慮,還要考慮有沒有其他人因我們的移居而得到益處?反過來說,有沒有其他人因我們的移居而受到虧損?主耶穌有「為他者」的心腸,我們考慮移民時亦應行此原則、抱此心態。

篇幅所限,下次再談餘下兩個原則。

 

陳啟興牧師
2021年10月18日

移民的考慮(二)

亞伯蘭在吾珥和哈蘭領受耶和華的吩咐,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去了。亞伯蘭抓緊神必使他成為大國的應許,憑信心而不憑眼見,舉家往迦南地遷移。亞伯蘭是希伯來人的祖先(「希伯來」是「從遠方越過來之人」的意思),他的其中一位肉身後裔耶穌成就了拯救世人的救恩,他的「越過來」,至終祝福萬民。上週的「牧者心聲」已簡述以上三個考慮移民的原則。

亞伯蘭舉家從吾珥沿幼發拉底河往哈蘭,父親他拉過身後,又從哈蘭舉家移民至迦南地,途程艱險,前路茫茫。想深一層,這是一趟極為冒險之旅。但這是耶和華的指示,亞伯蘭沒有與神爭辯(他是敢於與神爭辯之人,參創十八22-33),更沒有退縮,他「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去了」。(創十二4)面對神的旨意,亞伯蘭順服跟從,這是第四個原則。有些信徒努力求問神的心意,當找到了,卻與自己所想所求的不符,於是諸多推搪,不是說時機未到,就是要求更多印證。在尋求神的旨意之先,我們要抱着順服跟從的心志,考慮移民也是如此。

亞伯蘭帶着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,以及在哈蘭積蓄的財物和獲得的人口,來到了迦南地的示劍。這是定居之所嗎?不知道。亞伯蘭在示劍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他又往南遷移,在伯特利和艾中間支搭帳棚,在那裏他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,求告耶和華的名。這是定居之所嗎?仍不知道,仍要求問。亞伯蘭後來又再往南地的曠野遷移。在這裏定居嗎?仍不知道。(創十二5-10)亞伯蘭為神築壇,是固定的,為自己則支搭帳棚,準備隨時遷徙。他求告耶和華的名,似乎想知道在那裏落腳。我們在世上只是客旅,是寄居的(彼前二11),我們移民往何處,都應知道此世界非我家,英美澳加並非烏托邦,我們真正的家是神的國。這是第五個原則:客旅心態。留港也好,移民外地也好,我們都抱客旅心態,身在何處,不會動搖心繫神國。

願主帥領我們的前路,在世界任何地方都為主而活!

 

陳啟興牧師
2021年10月25日